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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燃料电池公共汽车商业化示范项目招标公告(第三批)

2011-09-05
 
  由科学技术部(MoST)/联合国开发计划署(UNDP)/全球环境基金(GEF)共同发起的中国燃料电池公共汽车商业化示范项目是通过国际招标购置燃料电池公共汽车,分别在北京和上海示范运行,以采集燃料电池公共汽车和加氢站运行数据,积累经验,改进设计,提高技术水平,降低成本,增进公众环保理念,促进燃料电池公共汽车的产业化。该项目的实施将促进燃料电池汽车的发展,减少温室气体排放,改善环境。项目执行期限4年,2007年启动,计划2011年结束。按照项目的执行内容,项目还需要开展一些燃料电池汽车技术相关的政策等研究工作。为保证项目的课题研究工作能更好的完成,我们将邀请国内从事燃料电池汽车技术相关的研究机构、公司参与该项目的课题研究工作。此次邀标涉及1个软课题研究分包合同。商务部中国国际经济技术交流中心受科学技术部高新技术发展及产业化司的委托承办此次邀标活动。
 
  此次邀标的分包任务书详见附件1。中国燃料电池公共汽车示范项目管理办公室在招标活动结束之后,将邀请专家对所提交的合同建议书进行评估。
 
  有意向单位请于2011年 9月14日下午5时前将应标确认函以传真形式发给办公室,并于9月15日下午5时将按要求准备的投标建议书提交到我办公室。建议书要求包括技术和财务部分标书(包含)各一式六份(盖章原件)。请仔细阅读附件一:中国燃料电池公共汽车项目分包合同任务书(TOR)和附件二:评审标准, 任何与要求不符的建议书都有可能导致废标。收到投标建议书后, 我们将尽快组织专家评审, 请各投标方准备好PPT来参加答辩。具体答辩时间另行通知,请随时做好准备。所有收到的投标建议书无论中标与否均不退回。
 
  联系单位及地址:
 
  燃料电池公共汽车示范项目办公室
 
  北京市丰台区南四环西路188号 总部基地二区7号楼904室
 
  邮编: 100070
 
  联系人: 于丹
 
  电话:(010)63702975
 
  传真:(010)63702974
 
商务部中国国际经济技术交流中心
0一一年九月一日
 
 
  附件2:评审标准
 
  附件3:应标确认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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